教务办人员职责
教务办在学院院长、教学副院长、学校教务处的领导和指导下,具体负责、组织和管理学院整体教务工作,主要包括教学运行、学籍管理、教材征订、教学建设、实践教学、教学评估、考务工作、学院建设等事宜。
主要职责有:
1、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学院教学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修订组织协调工作。
3、负责教学计划的执行、教学任务的安排和教学进度管理。包括排课、选课、实践教学、教师在教学期间的突发情况处理等。
4、协助教学副院长做好课程和专业的申报、建设及检查,实验室的建设及实践教学管理作。
5、负责学院教学督导、听课及期初、期中、期末教学检查工作。
6、负责学院教师工作量的审核、统计,年度课程考核工作等。
7、负责实践项目申报、教研教改项目申报、教学成果项目申报等组织协调工作。
8、负责本科生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。
9、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。
10、负责休退学、大类专业分流、成绩审核等学籍管理及学历学位审核和管理等工作。
11、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。
12、补考、重修、期中、期末考试。每次考试的组考,试卷的收集及试卷的印刷;试卷的回收及归档。
13、四六级、计算机等级考试、专升本的考务工作。
14、社会认知、社会调查、专业调查、专业实习、学年论文、毕业实习等实习实训类布置工作,课程结束后材料的回收、成绩评定及归档。
15、毕业论文设计的布置及答辩组织、成绩评定、材料的回收、归档及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。
16、课内实践课的安排及布置。
17、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教务工作事宜。
人员结构:
教务办公室主任:贺安康
教务干事:柳晓雨
联系方法:
办公电话:0731-88688202
地址:湖南工商大学经管楼A1421
邮编:410000